1、申请特种病审批通过之后长期有效。
2、须挂专业门诊号,须有原发病诊断,建立并使用门诊病历就诊。
3、就诊后持医生开具的药品底方到门诊收费处4 号窗口(医保咨询窗口)审核盖章。如未开药,可直接到人工收费窗口按特病流程缴费。
4、持《特病申请单》到门诊收费处窗口进行缴费,并主动告知收费员为门特病人。
5、特殊情况就诊流程:
⑴急诊就诊无法按照门特病实时报销时,可以使用自费卡就诊,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留存好急诊诊断证明、病历、药品底方、发票,到当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⑵出院后未结算期间,社保卡在我院住院处留存,可以使用自费卡在门诊就诊,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住院结算完成后到门诊一层4 号医保咨询窗口开具押卡证明,留存好门诊病历、药品底方、发票,到当地社保所手工报销。
6、家长领取须知后,务必将规定内容告知其他家庭成员知晓。如因个人原因未按照门特病流程交费,事后不可退费重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