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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操作流程
时间:2025-02-25

窗口咨询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我的个人账户的资金能给孩子用吗”

这个功能称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实现:

1.共济双方均为北京参保人,即个人账户共济方及被共济者(如子女)均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参保人员不可支取。参保人员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规定定向使用个人账户。

 

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24年12月10日起,北京市将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那么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呢?

推荐方式一:“京通”小程序

1、在支付宝、微信手机APP客户端搜索“京通”小程序,进入“健康服务”→【医保服务中心】“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块。

2、阅读承诺书,点击“同意并继续”。出现当前已共济人的信息,点击“添加共济对象”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确认添加”,确认信息无误后请务必点击“提交”,共济对象即添加成功。

推荐方式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1、点击“地方专区”→“北京市”→【常用功能】“我要办”→“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2、阅读承诺书,点击“同意并继续”。出现当前已共济人的信息,点击“添加共济对象”输入身份信息后点击“确认添加”,确认信息无误后请务必点击“提交”,共济对象即添加成功。

推荐方式三: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1、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2、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3、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4、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添加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新添加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我要查】模块还提供【个人账户明细查询】、【使用本人账户情况查询】、【使用他人账户情况查询】及【办件进度查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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