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拟配置以下设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设备配置论证活动。
一、拟配置设备要求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国产/进口 |
简要技术要求 |
保修(年) |
1 |
除颤监护仪 |
3 |
国产 |
1. 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除颤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可选配升级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可选配专用体内除颤附件包。 2. 同步除颤和手动除颤中,能量分25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小为1J,最大为360J。 3. 支持AED除颤功能,电击能量:100~360J。 4. 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5s,充电至360J<8s。 5. 采用旋钮式开关设计,可调节4种模式(除颤/起搏/aed/监护),支持开机同步快速选择12档位手动除颤能量。 6. 体外除颤电极板手柄支持充电、放电、能量选择,具备充电完成指示灯。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 7. 病人阻抗范围:体外除颤:20~250Ω;体内除颤:15-250Ω。 8. 标配1块电池可支持360J除颤210次以上,可选配两块锂电池支持360J除颤420次以上。电池体上带有五段LED 电池电量指示装置,用于快速评估电池电量。 9. 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并且具有双报警灯,分别显示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 10. 体外除颤监护仪配置80mm记录仪,实时记录时间有3秒、5秒、8秒、16秒、32秒、连续可供选择。 11. 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200J)、屏幕、按键检测。
|
5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件及相关授权文件。
2、供应商为所供设备的一级或二级代理商。
3、针对每个设备,供应商仅能递交单一设备单一品牌的文件,若发现供应商递交同一设备多个品牌文件,则视为该供应商论证资格无效。
三、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文件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6日。
2、递交文件方式:邮件递交
邮箱:ygc@shouer.com.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几月几日公示表中序号+设备名称——品牌——XX公司(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递交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生产厂商资质
(2) 生产厂商给供应商的产品授权
(3) 供应商资质
(4) 供应商法人给业务员授权
(5) 供应商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 设备注册证(医疗设备)
(7) 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8) 设备报价单、耗材报价单
(9) 设备售后服务承诺
(10) 设备用户清单
(11) 所供同一型号设备其他医院发票复印件三份(优先提供北京市三甲
医院、发票无任何遮挡涂改)
(12) 设备彩页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逐页加盖公章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
4、论证会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上述递交文件纸质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医学工程处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方式:010-8569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