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拟配置以下设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设备配置论证活动。
一、拟配置设备要求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国产/进口 |
简要技术要求 |
保修(年) |
1 |
电子视频喉镜 |
5 |
国产 |
1、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3.51lp/mm 2、光源照度:不小于 600lux 3、景深:100mm 4、色温:不小于 5000k 5、镜头系统分辨率:320 x 240 6、喉镜具有防雾装置(产品注册证注明) 7、具有照相、摄录功能 8、视场角:镜前端为弧形设计视场角≥ 50 ° 9、充电时间<2.5 小时;连续放电时间达 90 分钟以上;充电次数≥500 次 10、像素:30 万像素 (等效 100 万像素) 11、该设备可用于儿童 |
5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件及相关授权文件。
2、供应商为所供设备的一级或二级代理商。
3、针对每个设备,供应商仅能递交单一设备单一品牌的文件,若发现供应商递交同一设备多个品牌文件,则视为该供应商论证资格无效。
三、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文件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 日。
2、递交文件方式:邮件递交
邮箱:ygc@shouer.com.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几月几日公示表中序号+设备名称——品牌——XX公司(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递交文件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生产厂商资质
(2) 生产厂商给供应商的产品授权
(3) 供应商资质
(4) 供应商法人给业务员授权
(5) 供应商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 设备注册证(医疗设备)
(7) 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
(8) 设备报价单、耗材报价单
(9) 设备售后服务承诺
(10) 设备用户清单
(11) 所供同一型号设备其他医院发票复印件三份(优先提供北京市三甲
医院、发票无任何遮挡涂改)
(12) 设备彩页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逐页加盖公章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
4、论证会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上述递交文件纸质版。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医学工程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10-85695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