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复试管理规定,本着对广大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全面考核选拔优秀考生,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公平公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明确责任。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安排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
组 长:张建所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袁静副所长
成 员:科技处副处长刘军廷、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李晶晶、信息中心主任郭琳琳、保卫处处长杜劲松、总务处处长郭晓雁、宣传中心主任池扬,各复试小组组长及专家。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科技处分管老师及复试秘书。
四、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考量考生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既往工作业绩及能力,重点加强对考生诚信意识行为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复试时间
2025年3月15日—4月28日止,具体安排在复试前一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https://www.shouer.com.cn/yjszs.html?_isa=1”公布。
上线生复试时间:3月15日-4月7日
调剂生复试时间:4月8日-4月28日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最低分数要求:符合研究生国家录取分数线;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3.复试专家遴选及培训:
(1)复试考核小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包括5人及以上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设组长1名),秘书2名(负责复试纪律、录音/录像和安排有关事宜)。
(2)按专业分为基础组、公卫组、儿内科组、儿外科组、耳鼻咽喉科学组、皮肤病与性病学组、超声学组共七个专业组。
(3)各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在人才选拨中的作用,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涉及政策、业务、纪律等内容,对复试工作流程、时间安排、网络平台使用、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行详细解读。重点提醒复试专家注意复试过程中的个人举止言行,避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4.复试组织管理
(1)为切实保护第一志愿考生的权益,复试进程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一志愿复试时间段,第二阶段为调剂工作时间段,两个时间段不得重叠,即调剂生不得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
(2)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研究生复试,应当回避接触当年复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材料。
(3)导师个人不得在规定之外对考生承诺预录取。
七、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向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大学成绩单(带公章)、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培训及获奖证明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复试小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严防复试“替考”。
2.复试具体方式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1)面试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相等,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内容:要求每生汇报5分钟PPT(包括:①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②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③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综述;④自我评价:性格倾向、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特长等);英语口试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
3)要求各面试专家广泛提问,面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与广度、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敏锐性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思想及进取能力、学科前沿了解程度、科研或临床实践能力、交流沟通能力、思想品德考核等。
3.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考核小组专家须为每位考生填写《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考核记录》,由复试考核小组秘书把复试成绩汇总入《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复试考核结果》,复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及格者,方具备录取资格。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名次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注意事项
(1)错时错峰分专业进行复试。
(2)复试小组所有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按要求集合到指定复试场所,不得迟到、早退。
(3)复试小组秘书要提前联系参加复试的学生,确保复试考生按时到场。
(4)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由复试小组负责,口语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八、录取
(一)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50%、50%的权重相加。
(三)复试结束24小时内在研招网、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为:
1.研究所本专业招生计划;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
3.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4.拟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不录取的考生,在复试结论中要写明评价意见,并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如有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应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四)拟录取人员的确定步骤:
1. 以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
3. 在拟录取考生中双向选择分配导师。
九、体检
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后,于第二日完成入学前体检,体检要求参照体检注意事项(附件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十、调剂
1.待我所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后开启调剂工作。
2. 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
3. 调剂考生考试科目须与我所考试科目相同相近。
4.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
5. 英语需达到全国大学英语6级(CET6)水平。
6. 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我所提出调剂申请,请在系统中备注所选定的调剂方向,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研招邮箱:kjc@shouer.com.cn
十一、公示情况
1.复试工作办法于3月18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
“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 https://www.shouer.com.cn/yjszs.html?_isa=1 ”进行公示。
2.复试名单及结果全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https://www.shouer.com.cn/yjszs.html?_isa=1”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我所纪检部门派专人参加复试巡视工作。
3.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
4.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我所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决议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考生。
5.考生在复试期间有任何异议,可拨打
考生咨询电话:85695562;
首都儿科研究所纪检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5695213;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首都儿科研究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