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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儿科研究所2027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6-10-20 文:科技处

一、招生单位简介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新中国第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前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983年归属北京市卫生局,正式更名为首都儿科研究所。1986年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正式成立,2025年附属儿童医院更名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成为首都医科大学第二儿科医学院,首都儿科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儿科学博士、硕士培养点。2014年,成为第一批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儿科及儿外科2个专业基地。2018年,获得第二批国家试点专科培训基地,现有新生儿围产期医学及小儿麻醉学专科培训基地。同时,宋庆龄儿科医学奖评奖办公室设立在首都儿科研究所,负责宋庆龄儿科医学奖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所院现有研究生导师9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22名,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500余人。2020年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4年首都儿科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的资格。

二、招生类别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1人,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儿科学(学硕)        24人

耳鼻咽喉科学           2人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人

皮肤病与性病学         1人

临床检验诊断学         1人

儿科学(专硕)         9人

儿外科学(专硕)       3人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应届生应在入学前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即可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会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如果考生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报考点将通过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等方式提醒考生及时补充材料,考生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即可完成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点挂靠在首都医科大学。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在北京考试的考生,报名点必须填写首都医科大学。在北京考试的考生考试在首都医科大学进行。  

首都医科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25)

考场设立在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首都医科大学考点联系方式:电话:010-83911050;电子邮箱:yanzhao@ccmu.edu.cn。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全国统一考试。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12月20日下午    无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成绩公布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首都医科大学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请考生在4月份查询首都儿科研究所复试工作方案。

(二)体检。确认拟录取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具体以复试方案为准。

(三)录取。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参加复试考核小组的考核,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所不承担责任。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均为三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1、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

2、首都儿科研究所为研究生设立了研究生优秀奖助金实施办法。

4、学校为学生发放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700元/月,同时享有研究所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所(中心)为研究生统一提供住宿,本所(中心)由于发展规划,新院区设在北京市通州区,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一、毕业就业

达到首都儿科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要求,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研究生毕业后自谋职业,研究所不负责分配,由研究所统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情形的,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及导师介绍均在网上进行发布,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首都儿科研究所”网站(https://www.shouer.com.cn/yjszs.html?_isa=1)查看相关信息。

首都儿科研究所招生代码: 87120

咨询电话:010-85695562   

招生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邮编:100020 

邮箱:kjc@shouer.com.cn